第一篇:農村商業銀行案件防控工作實施方案
農村商業銀行案件防控工作實施方案
為加強案件防控長效機制建設,進一步提升內控和案防制度執行力,根據莆田農商銀行2012案件防控工作(視頻)會議精神,結合我支行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在總行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的原則,以制度執行力為核心入手,一手抓業務發展,一手抓案件防控,建立健全嚴密有效的內部防體系,進一步強化風險管理和內控執行力,扎實推進案件防控長效機制建設,全面提升經營管理水平,促進我行各項業穩健、持續、快速發展。
二、工作目標
今年要把案件防控工作作為經營管理目標的重要內容,與各項業務發展、企業化建設和其他工作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著力促進全轄制度執行力全面增強,風險管理水平持續提高,有效防控各類案件的發生,實現案件防控工作的規化、制度化。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案件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莆田農商銀行城廂支行案件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林國志;
成員:林慧彬、戴嬌榮、方韋偉、宋桂華、沈雪霞。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城廂支行綜合部,林慧彬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實施方案的制定、措施的落實、檢查指導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組織學習,持續教育
1、狠抓學習教育管理。各支行、分理處要充分認識案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大員工學習和管理力度,除組織員工參加省聯社、總行視頻學習和業務培訓外,規定每周一晚例行學習制度,集中學習總行的有關件精神,做好學習簽到和記錄,有序推進員工在專業知識、崗位職責、法律法規、案件防控、企業化等方面的學習,使學習和工作得到雙向強化,不斷提高員工的業務操作技能和政治思想素質。
2、開展風險防教育。緊緊圍繞以案件防控為主線,加強對員工理想信念、合規化、職業道德和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教育,其內容包括:案件治理與風險防控政策,規章制度和相關工作要求,內控管理基本制度規,主要業務流程操作風險及防控措施等,引導員工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風尚和愛崗敬業精神,促進各崗位從業人員掌握風險控制要點,強化員工的遵紀守法意識和風險防控意識,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廉,增強主動防案件的內在動力,使全員的業務素質及合規意識得到新的提升。
(二)明確重點,風險排查
1、各支行、分理處要高度關注案件易發業務、易發崗位、易發環節這三個風險點的排查,對關鍵崗位人員和重點客戶要做到心中有底,了解掌握關鍵崗位人員尤其是網點負責人的思想動態、庭情況及品行操守,嚴格規廉潔從業行為,形成良好的行為規和誠實信用的從業理念。
2、各支行、分理處要對柜臺操作、貸款業務和重要崗位、重要環節,進行全面深入的風險排查;對大額資金、存單質押貸款、銀行承兌匯票等易發案件業務,業務部門要按月檢查。同時,要嚴格落實銀企對賬、反洗錢工作制度,密切關注資金趨緊可能導致的案件風險,加強對大額款項異常變動和跨行往來的濫測報告,發現題,及時整改,及時防和消除案發隱患。
3、根據總行的部署,要做好以下“五項”專項治理工作:一是開展員工及其配偶參與民間借貸等行為的專項排查;二是開展借、冒、假名貸款深度再排查工作;三是對內退人員的再次就業情況進行專項調查;四是組織對已核銷、置換的員工配偶、親屬貸款的清理追索;五是繼續抓好“小金庫”的清理工作。
4、各支行要建立違規題臺賬,及時梳理記錄信息,按照風險點分布、題集中度和題變化及整改情況等,定期評估風險狀況,分析案防形勢,增強案件防控工作的針對性和前瞻性。
(三)落實制度,強化管理
1、嚴格落實崗位輪換和強制休假制度,對在同一崗位連續工作滿3年的員工,要進行輪崗;符合親屬回避條件的,要進行交流。在保證工作正常開展的前提下,每年按一般員工的20—30%,管理崗不低于30%的比例,安排強制休假,并對其崗位工作進行檢查、審計,及時排查風險隱患。
2、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活動,今年要在轄內網點定期組織開展以防盜、防搶、防火等應急預案演練活動,要嚴格按照演練方案縝密組織,明確人員分工和崗位職責,做到能夠遇事不驚、處事不亂,進一步增強員工安全防和消防防意識,提高對處置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
3、各支行、分理處要建立風險點常態自查機制,加強對內控制度執行情況檢查監督,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貸款新規執行、自助設備管理、銀企對賬、重要憑證、柜員卡、印鑒管理、聯行結算等重點業務進行檢查,并加強網點一線臨柜人員和要害崗位的管理,對重要的授權業務等設立專用記錄簿,防止員工操作風險,并常抓不懈,確保案件防控措施落到處。
(四)持續督查,組織推動
1、開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按照總行和區政府的部署,扎實抓好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以營業窗口為重點,以客戶滿意為標準,持續全面推廣“陽光信貸”、“優質服務”,落實明規服務各項制度規定,深入推進精品網點標準化建設,規和優化服務行為,提升服務
質量和水平,著力解決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題,營造風正氣順、人和業興的發展環境。
2、開展崗位廉政合規風險排查活動。通過組織全體員工填寫《莆田農商銀行員工行為監督管理自查表》,全面掌握員工隊伍狀況,及時糾正行為偏差,進一步強化員工的日常行為規管理和監督。堅持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樹立合規促發展、樹正氣的思想意識,著力防行業的各種不正之風,創造遵規守紀的良好環境,進一步提高全員合規意識。
3、開展案件風險防控體系建設活動。通過召開案防討論會、征求意見墾談會、員工屬座談會等方式,從加強制度執行力入手,督促一線崗位和業務部門規操作,落實業務主管部門檢查、監督、指導責任,強化制度約束和流程管理,形成行為有準則、操作有規、辦事有授權、風險有監控、違規有處罰,把案件防控落實到網點、到崗、到人,著力構建立體案防體系,為我行的穩健發展奠定基石。
第二篇:商業銀行案件防控學習心得體會
案件防控治理教育學習心得
近年來,各種金融案件頻頻發生,發案率仍然高居不下,形勢嚴峻。縱觀金融案件的發生,盡管形式各異,但追究原因歸結為一點,主要是由于各項內控制度未履行落實到位造成的,主要反映在以下問題:
一、防患意識不強,近年來,由于注重了業務開展,忽視了案件防范,一手硬一手軟的現象得不到徹底改觀,尤其在基層,任務至上,片面追究幾項主要業務指標的考核,不重視內部管理、安全教育和責任意識。
二、經常性的制度學習少。
在學習活動期間,我依照行里下發的有關活動意見,并結合我平時在工作中實際情況,對案件防控意識有了更深一層的認識。現就此次學習活動的心得總結出幾點體會,也是我對此次學習活動的一個理性的認識。
一、加強業務知識學習、提升合規操作意識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身為網點一線員工,切實提高業務素質和風險防范能力,全面加強柜面營銷和柜臺服務,是我們臨柜人員最為實際的工作任務。作為臨柜人員,我深知臨柜工作的重要性,因為它是顧客直接了解我行窗口,起著溝通顧客與銀行的橋梁作用。因此,在臨柜工作中,我始終堅持要做一個“有心人”。虛心學習業務,用心鍛煉技能,耐心辦理業務,熱心對待客戶。在銀行業競爭日趨激烈的形勢下,我們都很清楚地意識到:只有更熱情、周到、專業、快捷、創新、個性、尊享的優質服務才能為我行爭取更多的客戶,贏得更好的社會形象。
加強合規操作意識,并不是一句掛在嘴邊的空話。有時,總是覺得有的規章制度在束縛著我們業務的辦理,在制約著我們的業務發展,細細想來,其實不然,各項規章制度的建立,不是憑空想象出來的產物,而是在經歷過許許多多實際工作經驗教訓總結出來的,只有按照各項規章制度辦事,我們才有保護自已權益和維護廣大客戶權益的能力。我們的各項規章制度正如一架龐大的機器,每一項制度都是一個機器零件,如果我們不按程序去操作維護它,哪怕是少了一顆螺絲釘,也會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各項制度的維護和貫徹是需要我們廣大員工嚴格的執行。正如江蘇盱眙農村合作銀行59萬現金遭蒙面搶劫案
第三篇:商業銀行案件防控心得
銀行案件防控學習心得
近一時期,各種金融案件頻頻發生,商業銀行不斷發生違法違規案件,尤其是一些大案、要案,金額巨大,情節惡劣,給銀行的信譽和社會形象帶來了不利影響,應對案件事件形勢嚴峻。同時銀行機構對操作風險的識別與控制能力不能適應業務發展的問題突出,為了切實加強對商業銀行管理,堅決遏制案件多發勢頭,保證改革和發展的順利進,開展銀行案件防范控制工作勢在必行。通過近段時間的學習教育,本人對案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深的認識,現將本人的心得體會淺淡如下:
案件的發生,無論是對國家和社會,還是對單位和個人都有很大的危害性:
一、給國家和社會造成了巨大的損失。無論哪個案件的發生,最直接收到損害的就是國家和社會,國家蒙受了直接的經濟損失,而案件的發生,引發社會對銀行的不信任感,造成了嚴重的后果。
二、給單位業務開展帶來嚴重后果。試想,假如我們自己是客戶,而為我們服務的銀行經常出現案件,那么我們會放心讓這樣的一家銀行來為我們服務嗎?答案是毋庸置疑的,案件的發生,使客戶懷疑我們誠信經營和服務水平,三、斷送了自己美好前途和職業理想。作為一名金融工作從業者,我們都有著更好的前途和發展前景,一旦我們把握不住自己,成為案件的當事人,那么等待我們的將是永遠離開這個超期蓬勃的行業,甚至是牢獄之苦。那么我們數年數十年的努力,將毀于一旦,而自己的職業理想,也會在頃刻之間化為烏有。
四、給自己的親人和朋友帶來痛苦。許多案件之中,不光給當事人帶來追悔莫及的后果,還給其親友帶來了深深的痛苦。親人們要承受旁人的冷眼,長時間承受親人不能團聚的痛苦,至少,是失去了一份穩定的收入來源。
懂得了案件的危害性,就要懂得如何去防止案件的發生,我覺得主要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首先,要從思想上重視案件防控工作,樹立高尚的職業價值觀和職業道德感,把自己所從事的銀行工作,當作世界上最神圣的工作來完成,從內心做到自己絕不涉及案件。
其次,在容易引發案件的環節多加注意。在我們平時工作中有些環節很容易引發案件如:在信貸方面,貸款授權授信管理、向關聯企業多頭放貸。而在會計方面,銀行與企業的對賬制度;會計業務的相互分離、相互制約;業務處理“一手清”現象;印、證、押管理;會計交接;有價單證、重要空白憑證的使用和保管等等。
最后,同事之間,相互監督,相互提醒。在日常工作中,同事之間相互監督,相互提醒,勇于勸阻,必要的時候檢舉,將案件發生的可能降低到最低限度。這樣做,不是對同事的背叛,是在令其懸崖勒馬,是在救其于威困。
通過這次“案件防控提升年活動”,我們每個員工應加強規章制度的學習,熟悉和掌握規章制度的要求,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和分析能力。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將各項制度落實到業務活動中去。強化責任意識,要求自己愛崗敬業,認真嚴肅對待自己的職業,忠于自己的事業,勤奮工作,深思慎行,將責任心融化于血液,體現于行動,伴隨于身邊。
同時,在日常工作中要不斷加強自我學習,提高自身素質,把風險防范貫穿于具體工作的始終,牢固樹立“違規無小事”、“安全就是效益”、“風險控制優先”的意識,自覺的把行業管理和自身的自律有機結合起來,明確崗位職責,增強自我執行制度的自覺性,增強自我思想道德和業務理論水平,構建牢固的思想防線,使遵紀守法意識在思想深處牢牢扎根,變成一種自覺,一種習慣。從小事做起、從自我做起,8小時以內要管好自己,8小時以外也要管好,堅決抵制種種違規違法不良行為的發生,做一名優秀的實實在在的商行人。
第四篇:商業銀行案件防控學習心得體會
案件防控治理教育學習心得
近年來,各種金融案件頻頻發生,發案率仍然高居不下,形勢嚴峻。縱觀金融案件的發生,盡管形式各異,但追究原因歸結為一點,主要是由于各項內控制度未履行落實到位造成的,主要反映在以下問題:
一、防患意識不強,近年來,由于注重了業務開展,忽視了案件防范,一手硬一手軟的現象得不到徹底改觀,尤其在基層,任務至上,片面追究幾項主要業務指標的考核,不重視內部管理、安全教育和責任意識。
二、經常性的制度學習少。
在學習活動期間,我依照行里下發的有關活動意見,并結合我平時在工作中實際情況,對案件防控意識有了更深一層的認識。現就此次學習活動的心得總結出幾點體會,也是我對此次學習活動的一個理性的認識。
一、加強業務知識學習、提升合規操作意識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身為網點一線員工,切實提高業務素質和風險防范能力,全面加強柜面營銷和柜臺服務,是我們臨柜人員最為實際的工作任務。作為臨柜人員,我深知臨柜工作的重要性,因為它是顧客直接了解我行窗口,起著溝通顧客與銀行的橋梁作用。因此,在臨柜工作中,我始終堅持要做一個“有心人”。虛心學習業務,用心鍛煉技能,耐心辦理業務,熱心對待客戶。在銀行業競爭日趨激烈的形勢下,我們都很清楚地意識到:只有更熱情、周到、專業、快捷、創新、個性、尊享的優質服務才能為我行爭取更多的客戶,贏得更好的社會形象。
加強合規操作意識,并不是一句掛在嘴邊的空話。有時,總是覺得有的規章制度在束縛著我們業務的辦理,在制約著我們的業務發展,細細想來,其實不然,各項規章制度的建立,不是憑空想象出來的產物,而是在經歷過許許多多實際工作經驗教訓總結出來的,只有按照各項規章制度辦事,我們才有保護自已權益和維護廣大客戶權益的能力。我們的各項規章制度正如一架龐大的機器,每一項制度都是一個機器零件,如果我們不按程序去操作維護它,哪怕是少了一顆螺絲釘,也會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各項制度的維護和貫徹是需要我們廣大員工嚴格的執行。正如江蘇盱眙農村合作銀行59萬現金遭蒙面搶劫案件,反思盱眙“1.10”銀行被劫案,之所以案發,都是人為原因造成的:比如按規定當時銀行應該雙人值班,但當事銀行沒有;比如銀行應該建設完備的防侵入設施,該銀行沒有;按規定銀行應該監控全覆蓋,這家銀行同樣沒有做到。
二、增強規章制度的執行與監督防范案件意識
銀行號稱三鐵:“鐵制度、鐵算盤、鐵帳本”。正因為有了銀行的“三鐵”,銀行在百姓心中才是可以信賴的。規章制度的執行與否,取決于廣大員工對各項規章制度的清醒認識與熟練掌握程度,有規不遵,有章不遁是各行業之大忌,車行千里始有道,對于規章制度的執行,就一線柜員而言,從內部講要做到從我做起,正確辦理每一筆業務,認真審核每張票據,監督授權業務的合法合規,嚴格執行業務操作系統安全防范,抵制各種違規作業等等,做好相互制約,相互監督,不能礙于同事情面或片面追求經濟效益而背離規章制度。堅持至始至終地按規章辦事。如此一來,我們的制度才能得以實施,我們的資金安全防范才有保障。
近年來,金融系統發生的經濟案件,不僅干擾破壞了經濟金融秩序,而且嚴重地損害了銀行的社會信譽。采取相應措施,從源頭上加強預防,是新時期防范金融犯罪的一道重要防線。這幾年銀行職業犯罪之所以呈上升趨勢,其中重要一條是忽視了思想方面的教育,平時只強調業務工作的重要性,忽視了干部職工的思想教育,沒有正確處理好思想政治工作與業務工作的關系,應此既要進行正面教育,又要堅持經常性的案例警示教育,使干部職工加固思想防線,經常警示自己“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從而為消除金融犯罪打下良好的群眾基礎和思想基礎,自覺做到常在河邊走,就是不濕鞋。健全規章制度,嚴格內部管理,是預防經濟案件的保證。為此要認真抓好制度建設,一方面要根據我們一線柜員工作的特點,組織學習,通過學習,使各崗位人員真正做到明職責、細制度、嚴操作。有效的事前防范與監督是預防經濟案件的重要環節,本崗位的自我檢查與自我免疫是第一位的;其次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自檢自查、上級檢查、交叉互查等方法,及時發現和糾正工作中的偏差,對業務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有效的內控與制約。
通過此次的案件防控學習活動,找到了自我正確的價值取向與是非標準,找準了工作立足點,增強了合規辦理和合規經營意識,通過對相關制度的深入學習,對提高自己的業務素質和執行制度的自覺性有了更高的要求,為識別和控制業務上的各種風險增強能力,積極規范操作行為和消除風險隱患,樹立對商業銀行改革的信心,增強維護商業銀行利益的責任心和使命感及建立良好的合規文化起到了極大的幫助。
第五篇:陜西柞水農村商業銀行案件防控及排查考核辦法
陜西柞水農村商業銀行
案件防控工作考核辦法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建立案件防控工作長效機制,不斷提升案件防控工作質量和水平,有效推動和促進我行安全穩 健發展,依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中國銀監會《關于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風險排查管理辦法的通知》(銀監辦發【2014】247號)文件要求,為有效監控我行案件風險排查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行各支行,分理處、商行營業部、和機關各職能部室。
第三條 本辦法按進行考核,所指考核期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章 考評原則
第四條 考核評價工作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實施量化計分.第五條 對內發生非自查發現重大、惡性案件的被考評機構實行“一票否決制”,其考評結果為不滿意;如果被考評對象對內、外部發出的風險提示和整改意見不重視、不督促整改,導致重大違規違紀或案件發生的,考評結果為不滿意; 以種種理由,阻絕本行風險排查部門正常工 作檢查,或對指出的風險隱患和存在的問題,不及時整改,不上報整改報告的其考核結果為不滿意。
第六條 除上述幾種行為考核結果為“不滿意”外,對其他正常被考評機構,通過對案件防控工作組織、重點業務風險排查、內控執行力建設、員工管理、問題整改及處理五個方面進行綜合考核來評價其的案件防控工作水平。綜合考評結果分為“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三個檔次。
第三章 組織領導和考核方式
第七條 總行成立以董事長任組長,行長、監事長任副組長,班子其他成員、各部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陜西柞水農村商業銀行案件防控工作質量考核評價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合規部,具體負責日常考核工作。
第八條 考核方式采取各單位自查評分與總行考評相結合的方式,各單位每年年終前組織實施自評工作,并按照案件防控工作質量考核表自行打分(考核表見附件),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查簽字后上報商行合規部。總行在次年的一季度組織考評小組,根據上各部室開展的各項檢查、巡查、指導等實際情況,對轄內各機構的案件防控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現場考核評分,并將考評情況報總行合規部匯總形成初步評價意見,最終報總行考核評價領導小組確定綜合考評結果。第四章 考核內容和分值
第九條 按網點和各部門分別設置不同的考核內容。
第十條 支行(分理處)考核內容:
(一)案件防控工作組織(20分)
1.是否成立了專門的案件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落實了專人負責案件防控信息報送工作。(2分)
2.是否制定了案件防控工作規劃和風險隱患排查計劃,對的案防工作做到了有計劃、有安排。同時,是否落實相應的案件防控工作措施。(2分)
3.是否按總行要求層層簽訂了《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是否將責任目標、責任內容和責任追究層層分解落實到各級管理人員和全體員工。(2分)少一份扣1分,扣完為止。4.是否將案件防控與業務經營管理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評。(4分)(查閱會議記錄)
5.是否按要求及時傳達貫徹了案防工作會議及相關文件精神,及時查找本單位在案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并制定了相應的辦法措施。(2分)
6.是否與當地公安部門和友鄰單位簽訂了聯防聯保協議。(2分)
7.是否按商行的要求建立各類應急預案,是否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相應的案件防控應急預案演練。(2分)少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8.對發現的重大違規違紀問題和重大風險隱患是否及時、完整、真實報告,在總行提出整改措施和問責處理決定后是否督促整改和執行到位并進行有效反饋。(4分)缺報和遲報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
(二)重點業務風險排查(20分)
1.是否開展了信貸領域風險排查,是否對借(冒)名貸款、不良貸款、抵(質)押貸款和賬銷案存貸款進行了專項排查。(2.5分)按排查開展情況確定得分。
2.是否開展了以對公賬戶管理為重點的存款結算環節業務的專項風險排查,是否建立大額存款滾動排查機制,每年不得少于兩次。(2.5分)少一次扣1.5分,扣完為止。3.是否開展了現金業務領域風險排查。(2.5分)按排查開展情況確定得分。
4.是否開展了委托及代理業務案件風險排查。(2.5分)按排查開展情況確定得分。
5.是否開展了綜合業務柜面操作、重空憑證、有價單證、業務印章、代保管物品案件風險排查。(2.5分)按排查開展情況確定得分。
6.是否開展了銀行卡業務、ATM、CRS、POS、E終端等自助銀行設備管理案件風險排查。(2.5分)按排查開展情況確定得分。
7.是否開展了票據業務風險隱患排查。(2.5分)按排查 開展情況確定得分。
8.是否開展了網內匯兌、農信銀通存通兌、他行民工卡、大小額支付系統等業務風險隱患排查。(2.5分)按排查開展情況確定得分。(上述排查內容均以工作底稿做為是否排查依據)
(三)內控執行力建設(20分)
1.是否制定了崗位職責、操作規范、明確崗位權利、義務和責任。(4分)制定得分,未制定不得分。
2.是否堅持重要憑證、印鑒管用分離,記賬對賬、管庫查庫分離,規范各崗位間的工作銜接程序以及監督職責。(4分)做到得分,未做到不得分。
3.是否按季組織員工對自己履行崗位職責進行評價,強化崗位制度約束。(3分)做到得分,未做到不得分。4.是否落實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保證社內鈔幣運送、營業場所和金庫的安全,維護員工生命和信用社資金財產安全。(3分)做到得分,未做到不得分。
5.是否按月對轄內各營業網點庫存現金、重要空白憑證、自助銀行設備管理、監控錄像、安全保衛和內控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建立監督檢查防線。(3分)做到得分,未做到不得分。
6、是否按商行合規部要求,按排專人每季度在規定時限向合規部上報自查工作報告、排查報表和自查工作底稿,并確保報告和工作底稿相關內容與報表一致。(3分)做到得分,未做到不得分
(四)員工管理(20分)
1.是否按季對員工開展了職業道德和操守教育,引導員工不斷培育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愛崗敬業精神,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3分)開展得分,未開展不得分。2.是否按季開展了員工警示案例、法律法規和各項內控制度的學習。(3分)缺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
3.是否不定期地開展了員工應知應會的崗位規范、業務流程和相關法規制度培訓,提高員工業務水平和技能。(3分)開展得分,未開展不得分。
4.是否按照總行要求定期對員工的異常行為進行自查、互查和排查工作,是否有相應的檢查記錄或底稿。(3分)做到得分,未做到不得分。
5.是否按新的員工異常行為排查辦法和規定的頻次開展員工“異常行為”排查,是否逐員建立了管理臺賬,落實管控措施,明確幫扶責任。(4分)建立臺賬得分,未建立臺賬不得分。
6.是否建立了員工談心、談話和家訪制度,是否建立了員工8小時外行為失范監察制度,及時了解掌握員工思想動態,加強重要崗位人員的行為監督。(4分)做到得分,未做到不得分。
(五)問題整改及處理(20分)
1.對各級檢查發現的問題是否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整改。(4分)未整改一項扣0.2分,扣完為止。2.機構負責人是否對各級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指導、督促和檢查。(4分)按檢查開展情況確定得分。
3.是否建立了各級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臺賬,是否按季梳理匯總,并以此對照檢查轄內其他機構是否存在同質同類問題。(4分)建立臺賬做到得分,未建立臺賬不得分。4.是否按照有關規定對各級檢查發現的問題整改不落實或拒不執行整改意見的行為進行了問責處理。(4分)做到得分,未做到不得分。
5.對商行案件風險排查發出的整改通知書是否按照規定時限和整改要求認真扎實整改并及時上報整改報告。(4分)未整改一項扣0.2分,扣完為止。
第十一條
商行總部各部室考核內容:
(一)案件防控工作組織(20分)
1.是否制定了本部門的案件防控工作規劃,落實相應的案件防控工作措施。(2分)
2.是否把案件防控工作與本部門的重點工作進行同規劃、同安排。(2分)
3.是否定期研究本條線業務案防工作方法,及時查找條 線業務案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并制定相應的辦法措施等。(2分)做到得分,未做到不得分。
4.是否不定期組織本部門員工學習各項規章制度、開展案件防控教育。(2分)查閱會議記錄做到得分,未做到不得分。
5.是否建立了覆蓋本條線業務操作環節的規章制度,對無章可循或雖有規章但已不適應當前條線業務發展和基層社實際管理情況的是否及時重新制定或修訂;重要崗位輪崗交流、強制休假制度是否建立督促落實。(4分)做到得分,未做到不得分
6.是否對基層網點和有關部門就規章制度建設提出的問題及時認真研究和解決。(2分)做到得分,未做到不得分。7.對發現的重大違規違紀問題和重大風險隱患是否及時、完整、真實報告,并就各級檢查組提出的整改措施和問責處理決定是否督促整改和執行到位并進行有效反饋。(4分)缺報和遲報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
8、是否按商行合規部要求,按排專人每季度在規定時限向合規部上報自查工作報告、排查報表和自查工作底稿,并確保報告和工作底稿相關內容與報表一致。(2分)做到得分,未做到不得分
(二)重點業務風險排查(20分)
1.是否制定涵蓋本條線業務的案件風險排查計劃。(5 分)制定得分,未制定不得分。
2.是否按計劃組織開展了本條線業務案件風險排查和專項檢查,并留存有詳細的工作底稿和報告。(5分)按工作開展具體措施和實效確定得分。
3.是否對本條線業務重點風險領域內控制度執行情況保持一定頻率的全覆蓋檢查,以及對重點防控領域開展突擊檢查,并留存有詳細的工作底稿和報告。(5分)按工作開展具體措施和實效確定得分。
4.是否認真指導掛包網點對重點業務、重要環節和重崗人員開展風險排查,并留存有詳細的工作底稿和報告。(5分)按工作開展具體措施和實效確定得分。
(三)內控執行力建設(20分)(做到得分,未做到不得分)。
1.是否按季對本部門員工崗位履職情況進行評價,不斷增強合規操作的自覺性。(4分)
2.是否制定了本條線業務崗位職責、操作規范、明確各崗的職責邊界。(4分)
3.是否對本條線業務制度、規章及操作規程開展系統性培訓,提高基層管理人員對制度、規章的認知能力和規范操作能力。(4分)
4.是否通過對條線業務內控的實效性進行檢查督導,特別是對重點環節、重點事項進行高頻率的檢查等方式確保內 控制度在轄內機構得到貫徹執行。(4分)按工作開展具體措施和實效確定得分。
5.對監管部門或外部審計以及總行發出的風險提示和整改意見,是否高度重視并認真貫徹落實,且在規定的時限內報送貫徹落實的情況及反饋整改實效。(4)缺報或遲報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
(四)員工管理(20分)
1.是否不定期對本部門員工開展職業道德和操守教育,引導員工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愛崗敬業的信合精神,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一年不得少于4次。(2分)少于一次,扣0.5分,扣完為止。
2.是否不定期對本部門員工開展警示案例、業務規章制度和內控制度的學習;是否督促掛包網點開展警示教育、業務規章制度學習。一年不得少于4次警示教育活動。(2分)少于一次,扣0.5分,扣完為止。
3.是否不定期的對全轄員工開展條線業務專業技能培訓,以及應知應會的崗位規范、業務流程和相關法規制度培訓。(2分)做到得分,未做到不得分。
4.是否督促掛包網點對在同一工作崗位上超過一定年限的員工建議總行實行崗位輪換。(2分)做到得分,未做到不得分。
5.是否不定期對本部門員工的異常行為進行自查、互查 和排查工作,是否有相應的檢查記錄或底稿。(4分)做到得分,未做到不得分。
6.是否督促掛包網點開展了“員工異常行為”排查,逐員建立了管理臺賬,落實管控措施,對重點人員明確幫扶責任。(4分)建立臺賬做到得分,未建立臺賬不得分。7.是否督促掛包網點建立員工談心、談話和家訪制度及員工行為失范監察制度,及時了解掌握員工思想動態,加強重要崗位人員的行為監督。(4分)做到得分,未做到不得分。
(五)問題整改及處理(20分)(做到得分,未做到不得分)。
1.對各級檢查發現本條線業務上存在的問題或風險隱患,是否依據相關規定制定了整改措施,落實了整改意見,并進行延伸檢查、徹查風險。(4分)
2.對本條線業務案件風險排查或專項檢查發現的問題,是否依照相關規定上報總行進行嚴格處理。(4分)
3.對本條線業務檢查發現的業務流程漏洞和風險隱患,是否及時采取了相應的防范或補救措施或及時上報總行。(4分)
4.對內部稽核審計提出的工作建議,條線部門是否及時研究工作方法、完善制度流程,并抓好貫徹落實。(4分)
5.是否建立了條線業務各級檢查發現問題整改臺賬,并對相關問題進行歸納梳理匯總分析;并按照輕微違規行為積 分管理辦法建立了違規積分臺賬,對違規責任人實行違規積分管理。(4分)
第五章 考核的計分標準
第十二條 考核實行百分制考核,全年考核基礎分100分,附加分10分,考核嚴格按評分標準進行加分、扣分。年終總分的計算方法:
年終總分=100分-扣分項+加分項。
加分標準如下(加分項滿分不超過10分,超過10分的按10分計算):
1.發表各類案防報道或理論文章,省聯社采用推廣的每次加3分;在省級及以上會議交流的, 每次加3分。2.發表案防簡報或案防調研文章,被省級以上采用的每篇調研加3分,每篇簡報加1.5分;被市級采用的每篇調研加1分,每篇簡報加0.5分。
3.被考核單位的案件防控工作受到有關部門表彰的,年終考核時分別予以加分。受到國家級表彰加5分,省部級表彰加3分,市級或廳局級(不含省聯社)表彰加1分,案防工作上年考評為先進單位的在本考核中加0.5分。4.案件防控工作人員根據在案件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風險點,向上級提出有合理化建議并得到采納的,每條加0.5分。扣分標準如下:
1.受到總行通報批評或處罰的,每次扣2分。2.受到省聯社商洛辦事處、商洛銀監分局等部門通報批評或處罰的,每次扣5分。
3.受到省聯社、省銀監局等部門通報批評或處罰的,每次扣10分。
4、掛包網點考核不滿意的扣掛包部室5分
第十三條 按照年初簽訂的案件風險目標責任合同,對以上五個方面的考核內容考核得分在80 分(不含80分)以下的或有一票否決現象的,案防工作質量綜合考評結果為“不滿意”,取消評先評優資格,不得享受案防獎勵;考評得分在80-90分(含90分)案防工作質量綜合考評為“基本滿意”,給予所在網點(部門)每人3000元的案防獎勵;考評得分在90分以上(不含90分)案防工作質量綜合考評為“滿意”,給予每人5000元案防獎勵。第六章:考核結果的運用
第十四條 總行合規部對照上述考核內容分別對參評機構(部室)案防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和評價,將考核結果納入綜合目標考核,并嚴格與案防工作獎勵金掛鉤。
第十五條 對考核期內發生案件的機構,直接取消考評資格,并根據相關制度規定予以處罰和追究有關單位及 責任人的責任、扣減當年全部績效工資。
第十六條 案件防控工作綜合考核結果作為考核各單位(部室)內部控制管理水平的重要內容,并納入各級、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的履職考核評價。對綜合考評較差的網點和部室,商行將對其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見談話或責令引咎辭職。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考核實施辦法由陜西柞水農村商業銀行負責解釋和修改。
第十八條 本考核實施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